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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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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74.1000  商品名称:气流分级机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74.1000

气流分级机

气流分级机(ALPHA600)主要用于生产粒径40微米以下的重质碳酸钙粉体产品。该分级机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分级室,由涡轮转子,主轴、轴承及轴承支座、电动机及电动机座,外筒体等组成;第二部分是细粉出口,包括细粉出口管道和外壳;第三部分粗粉出口及物料进口装置。工作原理:该机是根据空气动力学原理,一方面利用风机运转对颗粒产生的抽吸力,另一方面利用高速旋转的转子使颗粒产生离心力,共同对同一物质(比重相同)的颗粒按其粒经的大小不同进行分离,经过分级后得到重质碳酸钙粉体超细颗粒,分级后超细重质碳酸钙粉体产品广泛应用于塑料、造纸、橡胶、涂料和胶粘剂等行业。

该商品用于矿物质的分离、筛选,利用旋转转动产生离心力和风机抽吸产生的吸力共同作用,分离出符合要求的碳酸钙粉体,其工作原理超出了《税则注释》品目84.21的商品范围。该商品符合《税则》税目84.74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按粉状固体的分类、筛选机器归入税则号列8474.1000。

Z2009-054

2009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