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位置:首页 > 查询下载 > 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208.9010/3208.2010  商品名称:油皮处理剂、橡胶处理剂、硬化剂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208.9010/3208.2010

油皮处理剂、橡胶处理剂、硬化剂

    油皮处理剂:其化学主成分为聚酯型聚氨酯树脂和溶剂丁酮、丙酮及乙酸乙酯,其中聚酯型聚氨酯树脂约占25%,丁酮含量约52%,丙酮约16%,乙酸乙酯约7%。用于处理布及皮料表面,破坏布及皮料表面,使胶水与材料粘力更强。
    橡胶处理剂:其化学主成分为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和溶剂甲苯、丁酮,其中聚甲基丙烯酸甲酯约占8%,甲苯含量约70%,丁酮含量约22%。用于处理橡胶表面,使胶水与材料粘力更强。
    硬化剂:其化学主成分为含13%聚氨酯树脂和87%二氯甲烷溶剂。用于加快胶水的固化时间,使胶水内部形成网状结构,增加粘力。

    根据《税则》第三十二章章注四的规定,这三种商品的挥发性有机溶剂含量均超过溶液重量的50%,因此应按照《税则》具体列名税目归入税目32.08项下。根据其化学成分不同,“油皮处理剂”及“硬化剂”应归入税则号列3208.9010,“橡胶处理剂”应归入税则号列3208.2010。

Z2006-0161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