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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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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2.15  商品名称:黑(彩)墨盒(内装墨水)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2.15

黑(彩)墨盒(内装墨水)

    该墨盒供EPSON喷墨打印机使用,装在打印机内,是一次性使用可更换商品。

    对商品的归类是根据商品进口时的状态而不是进口后的最终状态进行归类。因此分批进口的整机成套散件,若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二(一)未构成整机的基本特征,则应按零部件归类。
    所报黑(彩)墨盒是一次性使用可更换商品,属于打印机专用的消耗品,无论是否与整机或(成套散件)一起进口,均应按印刷油墨归入税则号列32.15下的相应子目。

Z2006-0168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