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3301.2990或31.06 |
啤酒花提取液 |
“啤酒花提取液”包含三种产品:一、型号:46-11,为棕色浆状物,有特殊气味。其主要成分为:香叶烯、蒎烯、石竹烯、葎草烯、桉叶烯、西柏烯、蛇麻酮(β-酸)等。二、型号:46-09,为棕色水溶液,有刺激性气味。其主要成分为:水、还原异构α-酸钾盐等。三、型号:46-12,为棕色水溶液,有刺激性气味。其主要成分为:水、四氢异构α-酸钾盐等。 |
根据海关化验报告,第一种产品是以酒花为原料用液态二氧化碳萃取而得的酒花提取物,主要含香叶烯、蒎烯、蛇麻桐(β-酸)等组分,所含其他植物物质很少,符合《税则注释》中品目33.01的条文注释。因此,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3301.2990。 |
Z2006-0171 |
2006年11月22日 |
“归类决定”“税则号列”部分已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号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