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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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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304.9900  商品名称:卸妆凝露、柔和深层洗颜液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304.9900

卸妆凝露、柔和深层洗颜液

    卸装凝露是对皮肤毫无负担,吸附并清除化妆残留物和皮脂污垢的水洗型洁面凝胶。其为深层洁面洗颜液:柔和的泡沫给人以温柔的感觉,对皮肤显弱酸性,深层清洁毛孔中的污垢,洗后无紧绷感。
    根据介绍,“卸装疑露”是对皮肤毫无负担,吸附并清除化妆残留物和皮脂污垢的水洗型洁面凝胶。主要成分为:水、聚乙二醇椰油酸甘油酯、丁二醇等。“柔和深层洗颜液”的主要成分为:水、椰油酰谷氨酸甲、山梨醇等。其柔和的泡沫给人以温柔的感觉,对皮肤显弱酸性,深层清洁毛孔中的污垢,洗后无紧绷感。

    “护肤品”是指清洁皮肤,保持皮肤油脂分泌和水分挥发的平衡,促进皮肤的新陈代谢以及保护皮肤免受有害紫外线影响的任务;“美容化妆品”是涂敷于脸面及指甲等部位,赋予色彩、改变肤色、形成层次,增强立体感觉,使局部色彩突出,隐蔽皮肤的缺陷,从而达到容貌光彩焕发的目的。商品均属于护肤品中的洗脸用品(卸妆、清洁皮肤)。
    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卸装凝露、柔和深层洗顔液”均应归入税则号列3304.9900。

Z2006-0174

2006年11月22日

 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规定已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