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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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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306.9000  商品名称:氟保护剂;牙本质保护剂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306.9000

氟保护剂;牙本质保护剂

    氟保护剂是一种含氟只有0.1%的牙釉质保护剂。适合任意年龄组的人群。同时可做脱敏剂。
    作用:治疗牙颈过敏;增强牙釉质的抵抗力;长期防龋。
    包装:零售甁装。
    使用方法:彻底清洁牙面后吹干,将氟保护剂均匀涂在牙面上,吹干。牙本质保护剂与氟保护剂属同类产品。主要用作对龋洞的覆盖保护和牙本质封闭剂。还可作为脱敏剂。可用一次性小毛刷涂布在垫底材料上,吹成薄层。
    通常每六个月应用一次,每支瓶可用于2-3副牙齿。

    该商品符合《税则》税目33.06的条文规定,应按口腔和牙齿卫生用制剂归入该税目;又因该商品不符合《税则注释》中有关子目3306.10“洁齿品”的规定,因此,应将该商品归入税则号列3306.9000。

Z2006-0175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