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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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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507.9090  商品名称:醒力一号全天然植物酶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507.9090

醒力一号全天然植物酶

    根据海关化验鉴定结果,商品“醒力一号全天然植物酶”成分为:碳水化合物、蛋白质、氨基酸、维生素等组分。呈黄褐色、粉状。该商品是由糙米、黄豆、米糠为基材,添加菠萝酵素,经发酵而得的酶制品。该商品用作醒力一号胶囊的原料。醒力一号胶囊为解酒产品,主要具有醒酒和保肝的作用。

    该商品为通过添加菠萝酵素,经发酵获得的含有淀粉酶、蛋白酶、水解酶等物质的酶制剂。该商品通过菠萝酵素起到分解酒精的主要功效。根据《税则》第二十一章注释一(七),该商品不应归入税则号列2106.9099。
    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商品“醒力一号全天然植物酶”应归入税则号列3507.9090。

Z2006-0194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