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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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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第37章  商品名称:医用塑料胶片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第37章

医用塑料胶片

    该商品为一种干式激光胶片,是通过干式激光影机直接打印成像,其成像全过程免除了传统的化学套药冲洗。主要用于CT机和核磁共振仪器上。胶片尺寸:35厘米×43厘米。

    “直接成像胶片”用于柯达Dry Veiw干式成像系统,采用光学系统,非接触式地通过红外激光使含有卤化银的直接成像胶片感光而形成潜影,然后再通过加热系统使之在胶片上直接成像。直接成像胶片是含卤化银涂层的感光胶片,它的成像原理完全不同于热敏像;取代了传统胶片曝光后的定影、显影和冲洗等过程。无需暗房操作,无需化学药液及湿性洗片机。产品是用于诊断的医疗影像胶片。
    该商品需经红外激光照射,符合《税则》第三十七章章注二“摄影”的定义。该商品形成潜影后需加热成像,不符合第三十七章中关于“一次成像感光胶片”的规定,因此不能作为一次成像胶片归类。
    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直接成像胶片”应根据其规格尺寸归入第三十七章相应税号。 

Z2006-0195

2006年11月22日

“商品描述”部分已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号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