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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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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分别归类  商品名称:空心钢结构横梁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分别归类

空心钢结构横梁

空心钢结构横梁采用Q345B低合金钢热轧卷板作为原料进行生产制作,主要由方形焊接钢管(如宽200毫米×高200毫米×厚6.3毫米×长11900毫米)、矩形焊接钢管(如宽150毫米×高100毫米×厚8.0毫米×长11900毫米)和圆形焊接钢管(如外径323毫米×厚12.5毫米×长11900毫米)加工而成(一端头已焊接螺栓连接板)。虽该结构横梁在一端焊接了螺栓连接件,但焊接部分强度过低(用锤轻击亦可脱落),部分焊接板在运输过程中已脱落,因此该商品的主体特征仍为钢铁管。

根据《税则》第七十三章总注释“管”的定义,该商品应按圆形截面管和非圆形截面管分别归入税则号列7306.3000和7306.6100。

Z2009-085

2009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