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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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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817.0000  商品名称:聚烷基苯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817.0000

聚烷基苯

    “聚烷基苯”分子式为RC6H4R(R为C12-C14),平均分子量为420,是由C12-C14线性α烯烃对苯进行烷基化反应制。该商品外观为浅黄到棕色粘稠油状液体,用作工业企业工艺系统的填充物,作为热能传导介质用。

    归入《税则》第二十九章的单一有化学定义的产品有确定的分子量和分子式,该商品属于混合烷基苯,根据《税则注释》对品目29.02及品目38.17的规定,“聚烷基苯”应归入税则号列3817.0000。

Z2006-0209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