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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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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214.10  商品名称:聚氨酯发泡胶(填充泡沫)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214.10

聚氨酯发泡胶(填充泡沫)

以塑料为基体,含有其他添加剂、阻燃剂及推进气体,形态为深褐色液体,装于750毫升或1000毫升压力罐中供零售。当对阀门持续施加压力后,释放出自动膨胀的泡沫,泡沫在遇到空气时变成白色,此时压力罐便会被清空。泡沫被喷出后会在10分钟后硬化。该商品用于安装窗户和门框,填充空隙,密封屋顶建筑及隔绝材料的开口,制作隔音屏,填补管道周围空隙,固定及隔绝墙板、屋顶瓦片等。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

W2010-009

2010年12月3日

协调制度归类意见汇编(第二版)增补第13号 (NG0152E1a)(WCO协调制度委员会第43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