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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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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824.9090  商品名称:亲肤表层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824.9090

亲肤表层

    “亲肤表层”为白色固体,用白胶桶装。根据化南理工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提供的分析报告,其主要成分为:凡士林(73%)、长链醇(26%)及芦荟油(1%)。该商品加热后变为液体,用于喷在纸尿片表层上面,使婴儿的皮肤得到滋润,防止过敏。

    从该商品的成分来看,该商品不含有护肤品通常含有的表面活性剂、防腐剂、香料和色料等。从该商品的使用方法来看,该商品加热后变为液体,喷在纸尿片表层上面,不同于护肤品通常以涂擦、喷洒等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亲肤表层”属于“其他品目未列名化学产品”应归入税则号列3824.9090。

Z2006-0235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