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3824.9090 |
粘接磁性粉粒 |
“粘接磁性粉粒”的成分、工艺及用途如下: |
根据商品的成分及加工工艺,其未经涂覆环氧树脂粘结剂的粉末状产品符合《税则》第十五类注释五和第七十二章注释一(四)、(六)的规定,应按合金钢的粉和颗粒归入税则号列7205.2100;商品为上述粉末状产品经过涂覆环氧树脂粘结剂而制成,其中涂覆环氧树脂粘结剂的工艺使最终产品不同于税目72.05的商品,构成了合金粉末与环氧树脂混合物。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3824.9090。 |
Z2006-0239 |
2006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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