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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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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51.30  商品名称:用于专业熨烫操作的熨烫机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51.30 用于专业熨烫操作的熨烫机 由以下部分组成:1、一个矩形电热熨烫台(尺寸:125厘米(长)x 75厘米(宽)× 87厘米(高)重量:58千克),含熨袖板和内置吸风机。2、一个蒸汽发生器(重量:15.5千克),装有一个硅钢制熨烫架、一个蒸汽压力表、一个可视发光水位计、一个含自动调温器的加热组件、一个用于盛放蒸馏水的容器和一个泵。3、电力蒸汽烫斗(800瓦)。熨烫台与蒸汽发生器经一条软管相连,利用熨烫台边的脚踏板控制,将蒸汽吸入熨烫台内。蒸汽烫斗需用蒸汽软管和电缆与蒸汽发生器连接。又见归类决定编号W2010-022。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第十六类类注四)和六 W2010-021 2010年12月3日 协调制度归类意见汇编(第二版)增补第13号 (NG0152E1a)(WCO协调制度委员会第43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