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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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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825.9000  商品名称:粗硅油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825.9000

粗硅油

    “粗硅油”的成分为二甲基硅氧烷(DMC)50%、水及二氧化硅50%。其工艺流程是硅矿石(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硅)与碳加热进行还原反应,生成硅和副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再将一氯甲烷加入硅中,以铜做催化剂进行催化反应,生成二氯二甲基硅;然后加入水进行水解,生成二羟基二甲基硅和副产物盐酸;二羟基二甲基硅进行脱水,生成不同粘度的二甲基硅氧烷,粘度较高的二甲基硅氧烷(DMC)直接经过硫酸的盐酸的混合酸催化后形成高聚二甲基硅氧烷(如硅油和硅橡胶等产品),粘度较低的二甲基硅氧烷(DMC)与反应中残余水分和二氧化硅的混合物即为粗硅油,进口后用于提取硅油。

    由于该“粗硅油”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不符合《税则注释》对品目38.24的规定,不能归入税则号列3824.9090。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并参考品目38.25的注释,粗硅油应按化学工业的副产品,归入税则号列3825.9000。

Z2006-0245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