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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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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926.9090  商品名称:自粘性塑料挂钩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926.9090

自粘性塑料挂钩

自粘性塑料挂钩是由PET塑料自粘薄膜切割成各种挂钩形状的制成品。该产品是由自粘部分和非自粘的挂钩部分构成,两部分的厚度不同。挂钩部分用于悬挂轻质商品,自粘部分是为方便挂钩使用而设,可粘于相关物体(例如,货架)表面。

该商品为挂钩制品不符合《税则》税目39.19的商品范围。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和六,自粘性塑料挂钩应归入税则号列3926.9090。

Z2008-0025

2008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