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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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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70.03  商品名称:原板玻璃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70.03

原板玻璃

原板玻璃是以SiO2为主要成分的几种玻璃原料投入到熔解炉,以大约1500℃的高温进行熔解而生成熔解玻璃(液体);再通过溢流熔融法熔解玻璃经通道断续地流到筒状的成形体,从成形体的双侧溢出来,沿着成形体的双侧流下的熔融玻璃会在下面熔桌粘在一起,成为一张平板玻璃;经上述工艺而形成的板状玻璃根据重力从上向下流下去,在流下过程中经过工艺夹具等对宽度、厚度和光滑度进行调整,同时调整温度和流下速度等,最后做成一定尺寸和质量的玻璃原板。专用于制造LCD玻璃基板。

从该商品的生产工艺看,由于其加工方式与铸制及轧制玻璃板最相类似,因此,根据归类总规则四,原板玻璃应归入税目70.03项下。

Z2008-0036

2008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