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7228.4000 |
锻造车削圆钢 |
为直径250~480毫米,长度为5米的圆钢。成分为其他合金钢,是锻造后经锯切去除废料,车削、热处理及表面清理后制成。其车削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去除裂纹、表面夹砂、皮下气泡和折叠等表面缺陷,以免在热处理时裂纹向内延伸产生废材;二是达到探伤检测要求的表面光洁度,此外,产品在车削前锻造公差为0/+3毫米,车削后达到0/+1毫米。 |
根据第七十二章总注释四(三)1规定及品目72.14注释规定,该商品的车削加工属于允许表面处理加工范围,故应归入税则号列7228.4000。 |
Z2008-0041 |
2008年10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