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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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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9.20  商品名称:金属化聚酯薄膜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9.20

金属化聚酯薄膜

    所进口的聚酯薄膜用于生产聚酯薄膜电容器。型号为:AL,MPET,4.3微米,它是在真空状态下4.3微米厚的聚酯薄膜上蒸镀一层仅为0.002微米厚的铝膜。

    此种商品中聚酯薄膜和铝膜是电容器不可缺少的两种材料,从其厚度可以看出,聚酯膜构成其主要成分,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三(二),将其归入税目39.20,其子目号由其材料确定。

Z2006-0267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