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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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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920.6100  商品名称:聚碳酸酯板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920.6100

聚碳酸酯板

    该商品为矩形聚碳酸酯塑料制平板,中空(内有加强筋),透明,规格为10毫米×2100毫米×3575毫米(最小)、10毫米×2100毫米×7685毫米(最大)等,用作温室天花板。

    《税则注释》第三十九章章注十规定,39.20及39.21包括“未切割或仅切割成矩形,但未经进一步加工的板、片、膜、箔、扁条”。该商品为从模具中一次挤出成型,仅经简单切割,符合该章注的要求,应视为板材。
    因此该聚碳酸酯塑料制双层板应归入税则号列3920.6100。

Z2006-0269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