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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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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921.9090  商品名称:铝塑复合材料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921.9090

铝塑复合材料

    该商品是由于制造牙膏管身,由两层聚乙烯薄膜夹一层铝箔构成,铝箔层的重量占总重量的26%。

    根据化验结果,该种复合材料的主要成分是聚乙烯,根据税目39.21的条文,上述复合材料可归入税则号列3921.9090。

Z2006-0273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