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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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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3926.9090  商品名称:缓冲垫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926.9090

缓冲垫

    缓冲垫由聚氨酯塑料制成,用于汽车减震系统,产品表面有商标,进口后需飞边、扩中间孔、检验及包装等工序后才可使用。

    缓冲垫由聚氨酯塑料制成,用于汽车减震系统,产品表面有商标,进口后需飞边、扩中间孔、检验及包装等工序后才可使用。
    根据《税则》第十七类类注二(一)的排除条款的规定,该商品应按其构成材料归类。
    因此该商品应按塑料制品归入税则号列3926.9090。

Z2006-0279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