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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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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18.6990  商品名称:智能化血浆速冻系统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18.6990

智能化血浆速冻系统

该商品为智能化血浆速冻系统的成套部件(核心部件),其压缩机功率为5.3千瓦,主要制冷部件包括压缩机、冷凝器、冷板等,采用冷板接触高效速冻方式,通过制冷板从两面接触血浆袋,可在10分钟内将上下板的温度降到零下50℃,在20分钟内将血浆袋内核心温度下降到零下30℃,立式结构,最大有效容积为0.095立方米。其用途为对血浆进行速冻,确保血浆的质量和最大生物活性。

该商品主要由制冷设备(包括压缩机、冷凝器等)和制冷板构成,用于对血浆产品进行快速冷冻。其符合《税则注释》品目84.18装有完整制冷装置的设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归入税则号列8418.6990。

Z2008-0053

2008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