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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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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459.4010  商品名称:刮削滚光设备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59.4010

刮削滚光设备

刮削滚光设备为卧式数控机床,型号为2007 Sierra USA,用于钢管内孔的加工,主要适用于液压油缸内表面加工,使钢筒内壁光滑。设备由床身、尾架、夹紧装置、头架、滚柱丝杆、液压系统、冷却装置、数控系统、及专用刀具等主要部件构成。加工孔径范围:40毫米~200毫米,最大加工长度2米,最大加工重量300公斤。工作时,设备将加工的钢管夹紧在工作台上,通过刀杆深入钢管内做水平行进,同时刀杆做高速旋转,带动刀头对钢管内壁先后做刮削和滚光加工,一次走刀完成加工。该设备使用的刀具为专利刀具,同时具有刮削和滚压功能,在刀具前端是刮削刀,后端是滚柱,两种刀头同时固定在刀杆上,加工时无须更换刀头即可进行两种加工。设备备有多种直径不同的刀头,可视加工要求更换。在刀杆水平行进的同时,刀杆高速旋转带动刀头高速旋转,前端的刮削刀分粗刮削刀和精刮削刀两种,主要是处理零件内表面上前道工序加工后留下的铁屑和毛刺,后端的滚柱是对刮削刀加工后的零件内表面做滚压,用高速旋转的滚柱挤压工件表面,进一步提高工件表面的光滑度。刮削刀和滚柱都压力补偿式刀具,可调节、可收缩。能通过调节液压来控制刀具工作时的状态,避免过度切削或滚压造成工件损伤,保证所加工的工件光洁度一致。

该商品不带刀库,不能根据加工需求自动更换刀具,是一种带有一定挤压(切削加工的一种)辅助功能的数控镗床,符合《税则》税目84.59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按其他数控镗床归入税则号列8459.4010。

Z2008-0065

2008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