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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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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4016.9990  商品名称:乙丙非共轭二烯橡胶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4016.9990

乙丙非共轭二烯橡胶

    “乙丙非共轭二烯橡胶”是一种采用动态硫化工艺,将三元乙丙橡胶硫化后分散在热塑性材料(如聚丙烯)构成的基质中,其微观结构为热塑性材料的连续相中分散着平均大小为1微米左右的橡胶颗粒,以橡胶部分为主体,含有2%-3%的碳黑着色剂。该商品利用橡胶部分和热塑性材料(如聚丙烯)部分的共同作用构成热塑弹性体,外观呈粒子状态,因具有热塑性,可采用注塑等方式进行加工。

    该商品加有碳黑着色剂,不符合《税则》第四十章章注五(一)2的规定,因此,不能按初级形状的合成橡胶归入税目40.02。
    该商品主要由硫化橡胶构成,为颗粒状。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乙丙非共轭二烯橡胶”应归入税则号列4016.9990。

Z2006-0295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