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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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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44.10/44.11  商品名称:榻榻咪垫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44.10/44.11

榻榻咪垫

该商品由优质天然木质纤维(一层)、泡沫塑料板(二、三层)构成,规格有三种,Ⅰ型——全部由木质纤维板(一、二层)构成;Ⅱ型——由木质纤维板(一层)和泡沫塑料板(二层)构成,Ⅲ型——由木质纤维板(一、三层)和泡沫塑料板(二层)构成。该商品的用途是根据房间尺寸进行切割加工,然后在垫子上放草席子,并将垫子和草席子缝在一起,两边包缝布边成为完整的“榻榻咪垫”用于家庭装饰地板。

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三(二),该商品应归入税目44.10或44.11。

Z2006-0306

2006年11月22日

该决定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6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