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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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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8543.7099   商品名称:离子发生器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543.7099

离子发生器

离子发生器主要由底座和离子棒组成。专门设计用于中央空调,或放置于空气处理机内或独立安装使用的专业空气净化器。其工作原理:主要通过底座的升压电路,使离子管上的两层不锈钢网产生电压差,从而使经过该离子管的空气中的氧气电离,产生正氧离子与负氧离子。当正和负氧离子遇到空气中的细菌、杂质和异味物质时,就会与这些物质进行中和性结合,从而将这些物质氧化,增强过滤效果,以达到空气净化的目的。双离子发生器可有效杀死各类细菌达96%。

该离子发生器主要由底座(具有升压电路)和离子管组成,可在离子管的不锈钢网上产生电压差,从而将空气中的氧气电离,产生正氧离子和负氧离子。空气净化作用是产生的氧离子在空气中与其他杂质反应的结果,而非直接的过滤净化,不符合《税则注释》品目84.21的商品范围。该商品功能在税则中没有明确列名,符合《税则》税目85.43的商品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归入税则号列8543.7099。

Z2008-0092

2008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