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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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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4707.1000  商品名称:木浆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4707.1000

木浆

    申报进口木浆(针叶木/未漂白/硫酸盐)一批,该商品样品为棕黄色卷筒纸状,宽约165厘米,未施胶,已经过抄造并网成形,表面有少量不规则孔眼。经过海关化验鉴定,结果为:定量,289克/平方米;紧度,0.65克/立方厘米;打浆度,12度SR;纤维湿重,22.3克;吸水性,494克/平方米;耐破度,948千帕斯卡;耐破指数,3.28千帕斯卡·平方米/克;纤维组成,本色硫酸盐针叶木浆80%,本色化学机械针叶木浆20%。

    该商品的成分为混合浆,一般情况下,只有造纸时才根据纸张的需要把几种木浆调配在一起;该商品的形态、生产工艺都已属于纸,其强度也已达到了纸的指标。该商品的纤维状态目前并无行业机构能确定为浆、纸的区别。综上所述,该商品应视为纸进行归类。
    如果对该商品所进行的破坏性打孔处理已使其无法按正品纸使用,则可按废纸归入税则号列4707.1000,否则应归入税则号列4804.1100。

Z2006-0317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