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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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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4802.5400  商品名称:水松原纸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4802.5400

水松原纸

    该水松原纸产地芬兰,规格32克/平方米,宽度945毫米,圆筒包装,每筒370千克。对于该商品的用途,货主解释为印刷后用于鲜花及礼品的出口包装。

    该商品经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华南理工大学制浆造纸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纸张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海关化验鉴定,符合水松原纸的行业标准QB1019-1991,申报商品属性与相关检测指标相符合。
    根据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的鉴定结果,确认该商品未经涂布,并依据海关化验关于克重、灰分的化验结果,将该商品按照其规格归入税则号列4802.5400。

Z2006-0318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