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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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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分别归类  商品名称:网真1000型视频会议系统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分别归类

网真1000型视频会议系统

网真1000型视频会议系统(思科牌)是一套完整的视频会议设备,由一台等离子显示屏、一台编解码器、一台摄像头、一台扬声器、控制器、一台独立外置的麦克风等多个设备与相关的安装框架组合而成,所有设备均通过缆线连接在一起。该商品利用IP技术,实现了实时网络电视会议,通过一块65英寸的等离子显示屏虚拟出真实的会议环境。

该商品并不完全组装在同一机壳内,不符合《税则》第十六类类注三关于组合机器的定义,且通过缆线连接后并无第八十四或第八十五章某一税号所列功能,也不符合第十六类类注四关于功能机组的定义,故应分别归类。其中,60英寸等离子显示屏,带HDMI接口,应按彩色视频监视器归入税则号列8528.5910;其他部件构成有线数字式IP电话信号转换设备的功能,一并归入税则号列8517.6233.

J2008-0019

2008年5月20日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32规定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