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0405.20 | 油包水型可涂抹乳脂混合物 | 用于食品工业,按重量计含黄油68.75%、糖17%、水13%和酪蛋白1.25%。 | 委员会主要考虑四个问题:(1)第四章章注二(二)“乳酱”的定义是否不限制糖的含量;(2)酪蛋白是否可以作为可选择的添加剂加入“乳酱”中;(3)对“乳酱”的描述是否应该限制为仅仅用于涂抹在面包上直接食用的制品;(4)对讨论的两种乳脂混合物的归类问题。 关于问题(1)、(2),委员会决定,在产品保持含有水和39%-80%乳脂的乳状液的特性的条件下,第四章章注二(二)“乳酱”的定义不限制糖的含量,酪蛋白允许作为添加剂加入税目04.05的乳酱中。 关于问题(3),委员会决定,第四章章注二(二)所描述的应该是一个宽泛的范围,不应该局限于涂抹在面包上的制品。 关于问题(4),第四章章注二(二)对“乳酱”所含成分并没有限制,而且对添加剂的量也没有限制,该产品作为乳制涂抹制品符合第四章章注二(二)对“乳酱”的描述,委员会决定,将上述乳脂混合物归入税目04.05(子目0405.20)。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
W2005-007 | 200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