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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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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0405.20  商品名称:油包水型可涂抹乳脂混合物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0405.20 油包水型可涂抹乳脂混合物     用于食品工业,按重量计含黄油68.75%、糖17%、水13%和酪蛋白1.25%。     委员会主要考虑四个问题:(1)第四章章注二(二)“乳酱”的定义是否不限制糖的含量;(2)酪蛋白是否可以作为可选择的添加剂加入“乳酱”中;(3)对“乳酱”的描述是否应该限制为仅仅用于涂抹在面包上直接食用的制品;(4)对讨论的两种乳脂混合物的归类问题。
    关于问题(1)、(2),委员会决定,在产品保持含有水和39%-80%乳脂的乳状液的特性的条件下,第四章章注二(二)“乳酱”的定义不限制糖的含量,酪蛋白允许作为添加剂加入税目04.05的乳酱中。
    关于问题(3),委员会决定,第四章章注二(二)所描述的应该是一个宽泛的范围,不应该局限于涂抹在面包上的制品。
    关于问题(4),第四章章注二(二)对“乳酱”所含成分并没有限制,而且对添加剂的量也没有限制,该产品作为乳制涂抹制品符合第四章章注二(二)对“乳酱”的描述,委员会决定,将上述乳脂混合物归入税目04.05(子目0405.20)。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W2005-007 200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