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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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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5201.0000  商品名称:不孕籽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5201.0000

不孕籽

    不孕籽:没有发育成熟的籽棉,其表面附有部分棉纤维,但因是没有发育成熟的籽棉,其纤维的内在质量较差。
    进口目的:经加工后获得棉纤维。
    加工方法:不孕籽经过清杂、除尘,清除杂质和灰尘,然后送入清弹机。
    用途:最好的不孕籽棉可以作为纺织7支以下的棉纱的原料,绝大部分用于棉絮。

    “不孕籽”是没有发育成熟的籽棉,其表面附有部分棉纤维。该商品进口后需经过清除杂质和灰尘,送入清弹机进行加工获取棉纤维(不孕籽棉),绝大部分用于棉絮,最好的不孕籽棉可作为纺织7支以下棉纱的原料。
    根据《税则注释》品目52.02的解释:本品目的废棉是棉花在纺前加工(指开清、梳理、并条等工序)、纺纱、机织、针织等生产过程中以及从拉松的棉化品中所得。“不孕籽”是刚采摘下来、未经任何加工的籽棉,因此不符合税目52.02废棉的定义范围,不能归入税则号列5202.9900。
    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和《税则注释》品目52.01的解释,“不孕籽”应归入税则号列5201.0000。

Z2006-0350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