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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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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5503.9000  商品名称:聚乳酸纤维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5503.9000

聚乳酸纤维

    “玉米纤维”为以玉米发酵制得的乳酸为原料,经过聚合形成有机聚合物(聚乳酸)后纺丝制得的未梳短纤维。

    从制备过程可知,该商品制备的原料为玉米发酵而得的乳酸,又称2-羟基丙酸,并非天然有机聚合物,不符合《税则注释》中第五十四章关于“人造纤维”的解释;该商品实为乳酸为有机单体经聚合后纺丝制得的纤维产品,符合《税则注释》第五十四章章注一对“合成纤维”的解释,因此该商品属于合成纤维,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商品“玉米纤维”应归入税则号列5503.9000。

Z2006-0356

2006年11月22日

“商品名称”部分已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号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