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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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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0405.20  商品名称:油包水型可涂抹乳脂混合物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0405.20 油包水型可涂抹乳脂混合物     用于食品工业,按重量计含脂肪70.4%(以干物质计脂肪含量为97.8%)、蛋白质1.06%(以干物质计蛋白质含量为1.5%)、乳糖1.3%、水28.0%。这种乳酱有时被称为“高脂乳酪”。     第四章章注二(二)的定义的乳酱包括三个条件:(1)油包水型乳状物;(2)乳脂是制品中所含的唯一脂肪;(3)按重量计乳脂含量在39%~80%。
    海关化验室的化验结果是制品为油包水型,乳脂是制品中的唯一脂肪,乳脂含量在定义规定的范围之内。
    然而由于制品中蛋白质的含量非常低,所以不能作为干酪归类。
    因此,委员会同意在前一次会议中委员会所作出的归类决定,将制品归入税目04.05(子目0405.20)。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第四章章注二(二)]和六。
W2005-008 200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