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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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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56.03  商品名称:椰棕垫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56.03

椰棕垫

    “椰棕垫”是一种以椰壳纤维为原料,通过机器将椰壳纤维均匀铺设—喷胶(使其固化)—硫化(使其具有一定的弹性)—切割而制成的床垫。规格为:长188-198厘米;宽118-178厘米;厚1-5厘米或20厘米;密度90千克/平方米。

    该商品是用椰壳纤维加工而成的椰壳纤维产品,其加工程度已超出品目53.05的加工范围,根据《税则注释》品目53.05的条文注释,该商品不能归入税则号列5305.1900。
    根据《税则注释》对品目53.05的条文注释:从植物材料获得的未经任何加工或加工成某种形状的纤维应归入第十四章。然而由于品目14.02条文注释的排他条款已明确规定:椰壳纤维除外。因此,椰壳纤维及其加工的产品,都不能归入第十四章。
    根据《税则注释》品目94.04的注释:本品目寝具及类似品包括装有弹簧或内部填充、衬垫任何材料,或以海棉橡胶或泡沫塑料制成的产品。由于其不符合品目94.04条文注释,因此该商品也不能作为床垫的半成品归入品目94.04。
    从加工方法来看,该商品都是直接以纤维网为基础,再通过固结而成。与无纺织物相类似,且符合品目56.03的条文规定。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椰棕垫”应归入品目56.03。另每平方米重量可用公式计算:织物重=重量(克)÷[长(米)×宽(米)]。

Z2006-0364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