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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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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6903.2000  商品名称:氧化铝素坯(瓷制)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6903.2000

氧化铝素坯(瓷制)

    该商品为白色不透明的套管(经过1300度左右的高温煅烧)。
    主要成分:99.98%的三氧化二铝。
    主要用途:经过二次煅烧后(1800度以上高温),成为白色半透明的陶瓷管,用于做高压钠灯的发光管。

    根据《税则注释》第六十九章(第一分章)总注释:归入品目69.02或69.03的耐火制品不但要能耐高温,而且还能在高温下工作。该商品(在钠灯中可承受1400度以上高温,且具有在高温下工作特征)符合此规定。
    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氧化铝素坯(瓷制)”应按耐火陶瓷制品归入税则号列6903.2000。

Z2006-0394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