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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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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6909.1  商品名称:手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6909.1

手模

    “手模”是由硅、铝、铁、钛、钙、镁、钾、钠等氧化物按一定比例配制加水融合后,经搅拌、制成手模并进行高温烘烤,再上釉烘烤。该商品用于生产乳胶手套、丁腈手套等,使用时将“手模”安装在生产线上,在配置好的手套混合原料料槽中浸渍后取出经烘烤、脱模等环节制成手套成品。

    该商品是成形后经烧制的陶瓷产品,用于手套的工业生产,符合税目69.09的商品范围。由于该商品用于工业生产,属于专门技术用途的陶瓷器,因此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手模”应归入《税则》子目6909.1项下。

Z2006-0396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