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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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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7011.9090  商品名称:石英管内管、外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7011.9090

石英管内管、外管

    “石英管内管、外管”为以99.9%的石英作材质,制成特定尺寸规格,可直接装配于曝光装置中的,具有耐高温、可透光性的内管、外管。一般情况下,曝光装置的高压水银灯产生的温度高达800℃以上,其高温对曝光机将造成损害,为了消除这种损害,在高压水银灯外部依次套上石英管内管、滤光管及石英管外管,且在石英管与滤光管、滤光管与石英管外管之间通过冷却水,对高压水银灯产生的高温起冷却降温作用。

    根据《税则注释》品目70.02的条文解释,本品目包括未加工的玻璃管。由于该商品已制成特定尺寸规格,不需对玻璃管再作进一步的加工便可直接装配于曝光装置中,因此,不能作为仍需作进一步加工的玻璃管而归入税则号列7002.3190。又由于该商品主要是对曝光装置中的水银灯所产生的高温起冷却降温作用,因此,也不属于电灯用玻璃零件,不能归入税则号列7011.1000。
    该商品属于曝光装置中的零件,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石英管内管、外管”应归入税则号列7011.9090。

Z2006-0402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