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7019.1200;7019.5900 |
玻璃纤维散装丝及玻璃纤维零段布 |
海关化验鉴定结果,“玻璃纤维散装丝”为亮白色长丝,长度超过380毫米,成分为玻璃纤维,进口后需加工成2-3厘米长度,用于制作水泥瓦、石膏板等建材产品。“玻璃纤维零段布”为白色带光泽的平纹织物,宽度大于30厘米,每平方米重量超过250克,成分为玻璃纤维,进口后需通过整理、清除不成形的,加工成25厘米长,供应给保温行业用于管道包扎。 |
“玻璃纤维散装丝”,外观上基本未加捻且为长丝,其长度超过380毫米,以上特征不符合《税则注释》中子目7019.19的子目注释,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并且根据子目7019.12的子目注释,应归入税则号列7019.1200。 |
Z2006-0406 |
2006年11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