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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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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7020.0011  商品名称:导电玻璃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7020.0011

导电玻璃

    平板玻璃,经连续镀膜处理,其镀膜过程为:抽真空加热—镀氧化硅膜—在电场和变磁场的作用下,被加速的高能粒子轰击氧化铟锡(镀ITO膜)—冷却出片。
    规格:厚度4毫米,3.2毫米的,3300毫米×2440毫米;厚度2.3毫米的,1830毫米×2130毫米。
    其中厚度为4毫米的,电阻值为14欧姆/平方,太阳光透射率为67%,热透射率0.15,具有隔热节能的效果。进口后经弯曲成型后,用于汽车驾驶室的挡风玻璃,具有防止结霜的效果。导电玻璃也可用于制造电热干燥设备。

    导电玻璃也可用作飞机等挡风玻璃,通电加热时可防冰霜。产品镀上了金属氧化物导电薄膜,属于“导电玻璃”,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7020.0011。

Z2006-0412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