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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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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7108.1100  商品名称:喷金粉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7108.1100

喷金粉

    “喷金粉”是瓶装物品,用作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将喷头下压,压缩气体带着金粉喷在食品上,压缩气体挥发,金粉留在食品表面,给食品添加华丽外观。其包装重:175克/瓶;成分含量为:压缩气体(液化石油气体)180毫升,金粉0.15克(其中,纯金94.438%、纯银4.901%、纯铜0.661%)。

    从该商品的成分来看,液化气体只是金粉的载体,无论从其用途还是价值来看,金粉是该商品的主要特征。因此,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三(二)及第七十一章章注五的规定,该“喷金粉”应归入税则号列7108.1100。

Z2006-0419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