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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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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第72章  商品名称:不锈钢板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第72章

不锈钢板

    JIS G4305 SUS430/No.4 WITH SPH COATING;
    0.5毫米×821毫米×1538毫米;
    0.5毫米×805毫米×304毫米;
    0.5毫米×428毫米×1105毫米;
    生产冷藏冷冻柜表面用。
    不锈钢板冷轧后,进行了研磨处理,并经贴膜(塑料膜,可以揭下来,制作成品时,贴膜不去掉)处理。

    根据《税则注释》中品目72.09的子目注释,贴膜处理仅是为保护不锈钢板表面而进行的一种包装,不应视为一种“加工或表面处理”,而研磨处理属于已经“进一步加工”。故该不锈钢板应作为已经进一步加工的冷轧板材归类,具体税号依其规格确定。

Z2006-0424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