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1901.20 | 未焙烤比萨饼 | 产品净重580克,包括比萨饼基和放在饼基上的各种配料,放入包装中零售。成分有小麦面粉、水、乳酪、人造黄油乳酪、白蘑菇、牛肉(按重量计,含量为4.7%)、洋葱、番茄酱、植物(橄榄)油、酵母、盐、糖、发酵剂、麦精、部分氢化植物油、改性淀粉、大蒜和香料。在食用前,比萨饼需要焙烤15~25分钟。 | 在第二十五次会议中,委员会决定,由于税目19.05不包括未烘焙的产品或产品至少要经过预烘焙,因此,该产品应归入税目19.01。对于产品在子目层次下的归类,在第二十六次会议中,委员会决定,由于税目19.05的注释一(十四)指出不考虑比萨饼基表面配料和成分,“预烘烤或烘烤”的比萨饼应作为焙烤产品归入税目19.05,因此,应将该产品归入子目1901.20。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 为了反映此次的归类决定,税目19.01和19.05的注释条文已修改。 |
W2005-049 | 200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