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72.04或其它 |
废旧钢铁切割料、杂料 |
经现场查验,此钢材共1131.575吨,共计638件,其分类和状态如下: |
根据海关总署2001年第3号公告的规定,凡不符合废钢铁规定的进口钢材,申报为废钢铁进口时,必须在境外进行破坏性处理。 |
Z2006-0433 |
2006年11月22日 |
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30号规定已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