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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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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7205.2100  商品名称:铁基粉末EMS253-N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7205.2100

铁基粉末EMS253-N

    型号:EMS253-N,灰黑色粉末,海关化验鉴定成分为:硅1.44%、铁46.48%、铬30.43%、镍15.19%、锰1.36%、钼5.10%,碳1.75%等。鉴定结论为含铬镍铁的金属粉末。用于机械零件的工作面。加强工作面的耐磨、耐腐蚀和耐高温性能,提高机械零件寿命,并可对损坏的零件进行修补和修复。

    从元素构成看,该商品既符合第七十二章章注一(三)“铁合金”及章注一(六)“其他合金钢”的定义,从提供的商品用途的情况看,该商品不符合铁合金的性能,更具有合金钢的特性,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三(三),该商品应按“其他合金钢”归类,因该商品状态为粉末状,应将其归入税则号列7205.2100。

Z2006-0437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