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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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
备注
7211.1900
热轧钢板
该商品规格:4.4毫米×387毫米×387毫米/4.4毫米×373毫米×373毫米。 用途:进口后再经多道加工程序后制成车轮。 “热轧钢板“是已裁成一定形状的用于制车轮钢圈 的平板轧材,经化验鉴定为热轧非合金钢板。根据随附资料,该商品的加工流程为:使用分条机将厚度为4.4毫米的热轧钢卷分成387毫米(或373毫米)宽的钢条,再用裁剪机,将钢条裁剪成长度387毫米(或373毫米)的四方形钢板,最后使用装有下料模的冲床,将四方形钢板冲剪成略带弧形的钢板(进口状态)。进口后仍需经抽裂、冲孔等进一步深加工。
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和第七十二章注释一(十)对平板轧材的解释,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7211.1900。
Z2006-0446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