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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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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7326.9090  商品名称:不锈钢纤维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7326.9090

不锈钢纤维

    材质:不锈钢。规格:0.2毫米×1毫米×25毫米。外形:一面有凹槽的窄条。
    加工工艺:熔融的钢水经1.5吨中频炉加热后,从特定齿形的熔抽轮喷出,冷却后即成为成品,经筛选长度后装箱。
    作用:该商品加入水泥、混凝土等耐火基体后,可提高耐热构筑物的抗热循环冲击性能、耐热等级性能及抗磨耗性能。

    根据商品的使用说明及状态,该商品属于一种有特定用途的产品。将该不锈钢纤维掺入耐火基体应起一种增强作用,可提高耐热构筑物的抗热循环冲击性能、耐热等级及抗磨耗性能,延长耐火材料及工业炉窑的使用寿命。商品状态不符合《税则注释》关于“初级形态”的定义,故应根据其最终用途按钢铁制品归入税则号列7326.9090。

Z2006-0473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