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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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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7409.2100  商品名称:滚筒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7409.2100

滚筒

    1.成分:铜57%-59%、石墨2%-3%、锌38%-41%。
    2.规格:尺寸:400毫米(高度)×840毫米(滚筒周长);厚度3毫米,6.7毫米,7毫米。
    3.价格:3毫米:282.82EUR/个;6.7毫米:471.13EUR/个;7毫米:471.13EUR/个。
    4.主要特征和加工流程:进口滚筒用于刻制印刷用铜模。企业根据客户需求,在黄铜滚筒上裁下所需尺寸,并在其上刻制相应图案。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该滚筒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印刷用滚筒,是黄铜制的,之所以作成圆筒形状,是为了适用大多印刷滚筒的弧度尺寸,以便安装使用。具体加工的时候,需要在上面裁下相应尺寸的铜板进行加工。综上所述,该进口的黄铜制滚筒为刻制印刷用铜版所需的底模原材料,只是根据最终使用的印刷机不同来选择不同形状和厚度的铜板。

    上述滚筒不同于《税则》税目84.42条文所列的滚筒,实为制成卷筒状的以铜为主要成分的金属卷材,进口后需经切割、刻模等加工后才能制成印刷机用底模,尚未构成零件特征,不应归入税目84.42项下,而应按其构成材料确定归类。其以铜为主要成分,并含有1%以上的锌,根据第七十四章章注二的规定,属铜锌合金卷材,同时其厚度超过0.15毫米,符合《税则》税目74.09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上述商品归入税则号列7409.2100。

Z2006-0477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