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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商品归类决定目录
归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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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 关于公布2020年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1905.90  商品名称:松脆开胃食品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1905.90 松脆开胃食品     由马铃薯粉为基料的面团制成,呈小熊形状,零售包装。成分为马铃薯淀粉(约31%)、植物油、淀粉、改性淀粉、盐、糖、乳化剂(卵磷脂)、酵母抽提物及香料。已经油炸可即食。     委员会指出,根据十九章注释二和二十章注释三,该产品不应排除出第十九章。
    根据税目19.05的注释条文,该税目不仅包括由谷粉制成的产品,还包括归入第十一章的其他面粉制成的产品。委员会决定,将该产品归入税目19.05而不归入税目19.01或20.05。
    为明确归类,税目19.05和20.05的注释条文已修改。
W2005-061 200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