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2106.90 | 草本植物“茶” | 由植物部分、调味香料、藻类、酒石酸钠钾混合构成,具有轻泻、利尿及驱风的作用,用于制草药浸剂。 另见95、97、102、103、104、105、106、107、108、109和159号。 |
委员会指出,由于归入税目30.04的产品应严格要求具有治疗和预防疾病的功效,该产品不具有治疗特定疾病的功效,不能归入税目30.04。一些以植物或植物某部分为基料的配制品用于制造声称能消除病痛或强身健体的草本植物浸泡剂,已在税目21.06的注释(十四)中列明。委员会决定将其归入税目21.06。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
W2005-090 | 2005年12月23日 |